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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事局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2 11:23    作者:台州海事局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海事局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

建设地点:台州市临海市上盘镇面长山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拟在台州市临海市上盘镇面长山新建1座雷达站,建设31.7m混凝土结构雷达塔,并新建89m2配套用房。雷达站配置118ftX波段水平极化雷达天线、180W固态雷达收发机、1套雷达控制器、和1台维修终端。配套用房包括设备间、柴油发电机房、控制、变配电房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

1  电磁环境类环境保护目标

所属行政区域

保护对象

名称

与工程位置关系

台州市临海市上盘镇面长山

中国海事值班用房

雷达拟建址西南侧约180m

浙江头门港港务有限公司

雷达拟建址东南侧约11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1)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污水主要是施工期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泥浆水汇集入沉淀池充分沉淀后,上清水外排,淤泥集中堆放在施工生活区设置简易厕所,施工生活污水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可有效防止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场地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的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内车辆行驶时道路扬尘等。本项目1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项目施工对附近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和运输车辆,但其噪声影响是暂时性的,通过距离衰减及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可有效地将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施工土石方均用于场地平整,不外运。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废物主要来自设备安装,包括废木料、废金属、废包装盒等杂物。对可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尽可能回收利用,无法回收利用的部分由施工单位收集后运至当地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过程中,土壤的侵蚀、场地的平整、土方的填挖,将会引起一定程度上的水土流失,但通过采取报告书所提出的相应措施后,将大大减轻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6)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地没有生态敏感种类,无珍稀动植物。在主体工程完工过后,按照规划进行绿化以恢复植被,使其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环境效益,最大限度地发挥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经采取以上环境保护措施后,可有效减缓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由于本项目工程量小,施工时间短,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可恢复的。

营运期

1)水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站,不设立食堂,不设立休息室,无生活废水及生产废水产生,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大气环境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不设立食堂。应急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到大气环境,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射机、电源柜、柴油发电机等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声和距离衰减或安装消声器后,面长山雷达站址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为无人值班雷达,保证雷达系统的用电可靠性,雷达站设一台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备用电源,同时雷达系统配套设置UPS电源系统以保证不间断供电。项目的主要固体废物是UPS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和含油抹布,UPS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废物类别为HW31,废物代码为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危险特性为:T(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具有有害影响的毒性),C(腐蚀性);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含油抹布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本项目由市电网络进行供电,废旧铅酸蓄电池及产生的废柴油更换少,产生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更换后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含油抹布属豁免清单,全程不按危险废物处理,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电磁辐射

经理论计算及类比分析可知,本项目在目前及规划的环境条件下,公众人员可达到的任意一点的平均功率密度将低于本项目的评价标准0.24W/m2(即2.4×105μW/cm2,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和《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的要求。本项目潮头门雷达电磁环境保护目标和天线高差在15m-17m之间,距离雷达主波束照射区较远,仅受到副瓣的影响,本项目电磁辐射对评价范围500m内的公众影响很小,电磁影响均在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时段

类别

内容

环境效益

生态保护

严格按照规划施工

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场地冲洗和降尘

循环使用,不外排

施工废气

对施工场地定期清扫、洒水抑尘

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

施工噪声

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运行维护

满足GB12523-2011标准要求

施工固废

土石方回填,弃土、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委托处置

废水

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

不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噪声

设置消声装置等降噪措施

满足GB12348-2008标准要求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箱、危废暂存

满足GB18599-2001 GB18597-2001标准要求

生态

场区绿化、植被补偿

生态恢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台州船舶交通管理系统面长山雷达站建设工程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扩大台州VTS的管理服务范围,可以强化重要码头、重点船舶的管控,维持良好的水上交通秩序,减少船舶的延搁,提高营运效率;及时发布预警预控信息,有效减少辖区内险情、事故的发生,减少船舶交通事故,增强船舶交通安全;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产生的电磁辐射、噪声等主要环境影响,可采取相应环保措施予以缓解或消除。通过认真落实本报告书和项目设计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要求,其所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均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控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主要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征求意见的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期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

联系人:;潘任忆 联系电话:158696109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州海事局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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