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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海事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08 12:12    作者:台州海事局     文章来源:台州海事局

台州海事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工作目标,围绕浙江海事局和台州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要求,紧抓“走在前列”、年度重点工作不放松,以普法教育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的程序化和规范化,“3+1”执法保持持续高压,严厉打击了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行政执法威慑力进一步加强在行政强制、违法移送、海事信用管理、地方立法等获得多项突破,全年工作亮点纷呈。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台州辖区休闲船舶管理,积极推动地方立法

    为加强台州休闲船舶水上交通安全和经营活动管理,保障人命财产安全,根据台州市《中共台州市委批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台州市五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调研项目库>的通知》(台市委发〔2017157号),我局于今年2月份成立了以王晓敏局长为组长的立法工作组,全面启动了《台州市休闲船舶管理规定》立法工作,走访了辖区较有代表性的游艇俱乐部、休闲渔业管理公司、景区旅游企业和厦门、深圳、三亚、温州等在水上休闲船舶管理方面具有成功管理经验的城市,在全面梳理台州市水上休闲船舶管理现状、研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厦门、深圳、三亚、温州等地在水上休闲船舶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召开三次集中办公会,集中编写完成了《台州市休闲船舶管理规定》草案和立法报告初稿,并于5月底在全局范围内召开立法工作研讨会,对《台州市休闲船舶管理规定》草案进行了论证。9月底根据台州市人大《关于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通知》要求,向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上报了申请纳入2019年立法计划二类项目的建议,并向部海事局上报了《规定》立法情况的说明。

(二)固化拓展违法移送机制和种类,丰富“两船”治理手段

一是促成台州海事局和台州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海事局关于办理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及使用伪造、变造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案件若干意见的通知》。通知固化了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定性处罚四种情形和“情节严重”十种情形的认定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明确将招录、教唆、安排无证、持假证人员驾驶机动船舶的船东按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共同违法行为论处,伪造、变造、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标志着台州市水上“3+1”执法模式实现“无证向假证、船员向船东、行政向刑事”违法移送的重大突破,巩固拓展了台州“两船”治理新成果,为全国海事系统不断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台州经验”。二是违法移送上新突破。首次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六十条第一项 “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的规定,将擅自驶离大陈扣押水域的“豫**”轮驾驶员和看管船员移送公安部门,并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三是与海警就无证驾驶“严重情节”认定标准上形成一定共识。通过加强与海警的沟通与协调,与海警法制部门在无证驾驶机动船舶的“严重情节”认定标准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按照2018612日公安部办公厅《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

(三)强化海事行政强制研究,深化拓展“3+1”执法模式

为深化拓展“3+1”执法模式,我局充分利用法制工作室的研究平台和专业优势,组织了多次集中办公,拓展研究内河强制卸载、内河拆除动力装置两项行政强制工作,细化操作流程和操作标准,并加强与海事法院沟通咨询,在行政强制种类、操作细节等方面进行交流,防止出现履职风险。今年8月份正式发布了《台州海事局内河强制拆除动力装置办案指南》和《台州海事局内河强制卸载办案指南》,进一步拓展了行政强制种类。

(四)主动接轨地方社会信用体系,成功推动7大类海事监管信息接入地方信用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督察处通过主动走访积极走访台州市发改委,深度对接台州市信用管理中心,深入了解地方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研究需要纳入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海事监管信息项目、内容、上报标准等,经长期努力,终于今年416日,将安全诚信公司、安全诚信船舶、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海事行政处罚等7大类海事监管信息,成功录入台州市信用信息系统,标志着台州海事监管信息正式纳入地方信用信息管理体系,为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对行政相对人的征信产生实质影响,到目前为止,录入地方信用信息平台的信息已达1000多条。

(五)深化政务办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海事公共服务

根据浙江海事局和台州市“跑改办”的统一部署,努力推进我局“最多跑一次”改革,规范“最多跑一次”政务办理事项内容。一是进一步梳理和公开台州海事局“最多跑一次”政务办理事项,做好“最多跑一次”事项动态调整工作,在全辖区内确保政务事项名称、法定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的规范统一。二是做好行政审批事权层级调整,优化审批流程。为进一步理顺政务办理事权层级,规范政务办理权限,实现海事政务以分支局统一办理为主、海事处为补充的政务办理模式,编制了《台州海事局行政审批事权层级调整工作方案》、《台州海事局政务事权层级调整划分表》,对我局政务办理事权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优化。三是建立政务办理日常监督管理机制,提升政务办理事项的合规率。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办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政务办理监督指导机制,编写和设计了《台州海事局政务办理监督指导须知》、《政务办理事项日常监督汇总表》等,并每月开展政务办理事项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报局领导审定。四是推进“一窗受理”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取得突破性进展。坚持“整体政府”理念,全面加强政务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从目前政务窗口“分类”受理的模式,打造转变为“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全新模式,全面盘活政务窗口的人员岗位和职能分布,提高政务办理的合规率。五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形成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截至目前,我局100%的政务办理事项已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实现零上门的事项有六项。六积极对接地方跑改办,定期进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月报告,并对我局政务办理事项和政务办理窗口是否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多次调研和研究。七是为深入推进我局政务服务改革工作,进一步提升海事政务服务效能,成立了台州海事局海事政务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就近跑一次”模式改革研究,并将在浙江海事局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制定和落实“就近受理异地办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就近跑一次”改革。八是积极组织《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的学习宣贯工作,派员参加浙江海事局的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等修订工作。

(六)强化法制指导和决策辅助,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为规范做好行政处罚申请海事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台州海事局在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海事行政强制实施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结合近几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经验,编制了《行政处罚申请海事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指南》和《行政处罚申请海事法院强制执行样本》。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期限、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梳理,对申请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要素和时间节点进行罗列,为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提供了保障;《样本》通过对行政处罚案卷材料的罗列,为各单位、部门提供了直观的参考和指导。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和海事法院的沟通联系,不断修改完善指南内容,保障行政处罚案件的有效执行,提高海事执法威慑力。

二是为适应基层执法模式改革需求,助力现场综合执法,台州海事局收集整理近年来发布的海事法规文件,编制形成《海事法规汇编(2017版)》,包含法制管理、船舶管理、通航管理、防污染与危险货物管理、船员管理五个部分内容,为执法人员提供更为全面、规范、快捷的法规查询,为现场执法提供重要法律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海事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变化,做好《海事法规汇编》的动态更新工作。

三是为规范违法移送工作,根据《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海事局关于办理无证驾驶机动船舶及使用伪造、变造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等案件若干意见的通知》,对《台州海事局无证驾驶船舶海事移送公安边防工作指南(试行)》、《台州海事局主要违法移送案件法律法规理解要点》等进行了全面修订,并拟定了《违法移送文书格式模板》,确保了基层海事处违法移送文书的规范性,既提升了海事管理机构的执法形象,也大大提升违法移送的效率和成功率。

四是强化监督和指导,提升海事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积极派员参加海事处轮训和各种培训授课,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实务性指导,推进《浙江海事局关于优化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我局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强对执法案卷审查,充分利用在行政执法督察、综合督察、日常走访活动中加强对行政执法案卷的抽查比率和组织法规员开展交叉检查、现场执法人员的技能比武等方式强化对执法案卷质量的监督和把控,进一步提升执法案卷的规范化水平。

五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月、世界环境日期间的法制宣传,积极开展开展“平安新春法治同行”和《宪法》宣传学习活动,邀请宁波海事法院台州海事法庭林申法官举办海上人身伤害法律和安全知识讲座。

六是加强行政合同的规范管理,强化法制内控,对通过法制预审的行政合同进行登记,并对我局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类和整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制保障。

七是修订完善法制类体系须知文件,根据浙江海事局体系外审和本局体系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管理体系文件须知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提高须知文件的可操作性和符合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

尽管2018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和先进单位相比存在很多不足,也存在一些实际的困难,比如立法工作中,由于今年国家机构改革调整,立法涉及的海洋渔业、港航、公安边防等部门及职责都将发生较大变化,对立法工作的推进形成一定的障碍。明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大依法行政投入,不断提升海事执法的专业化、法治化和效能化水平。

 

 

                   台州海事局

                                                   2018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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